仰泳仰泳比賽規則及要求:
1、在出發信號發出前,運動員應在水中面對出發端,兩手抓住出發握手器。禁止兩腳蹬在水槽里、水槽上或腳趾勾在水槽沿上。
2、出發和每次轉身后,運動員應蹬離池壁,除在做轉身動作外,運動員在整個游進過程中應始終呈仰臥姿勢,允許身體做轉動動作,但必須保持與水平面小于90°的仰臥姿勢,頭部位置不受此限。
3、在整個游進過程中,運動員身體的某一部分必須露出水面。在出發、轉身及抵達終點時,允許運動員身體完全沒人水中。出發和每次轉身后,在15米前(含15米)運動員的頭部必須露出水面。
4、在轉身過程中,運動員身體的某一部分必須觸壁,允許肩的轉動超過垂直面,之后可做一次單臂劃水或雙臂同時劃水動作,并以此劃水動作作為連貫轉身動作的開始。運動員必須呈仰臥姿勢蹬離池壁。
5、運動員在到達終點時,必須以仰臥姿勢觸璧。
注:“除在做轉身動作外”應理解為“只有在完成連貫的轉身動作過程中才可以改變仰臥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