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體育學院游泳比賽
一、主辦單位:西安體育學院
二、承辦單位:體育教育學院游泳教研室
三、協辦單位:西安體育學院游泳館
四、比賽日期和地點:2021年12月15日,西安體育學院游泳館。
五、參賽單位與分組:
(一)參賽單位
1、體育教育學院、運動訓練學院、武術學院、運動與健康科學學院、體育藝術學院、運動休閑學院、體育新聞與傳媒學院、體育經濟與管理學院、足球學院、研究生部。
(二)參賽組別
1、甲組:通過游泳項目單獨招生考試進入西安體育學院運動訓練專業者;或獲得游泳運動員二級及以上等級證書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2、乙組:西安體育學院在籍、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注:本屆比賽設資格審查環節,除運動訓練專業本科生以外的甲組運動員,請于提交紙質報名單時出示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比賽檢錄時出示復印件。賽后將對取得名次的運動員進行隨機資格抽查,若有冒名頂替、私自變更組別及惡意隱瞞運動等級者,一經發現,取消個人所有成績并通報學校,三年內不得參加校內游泳比賽。
(三)參賽代表隊
1、甲組:按所在年級成立代表隊(如2019級運動訓練)。
2、乙組:體育教育學院、運動訓練學院按所在年級成立代表隊;其他學院、部門以學院和部門為單位成立代表隊(如運動休閑學院、研究生部)。
六、競賽項目:
(一)甲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
蛙泳:50米、100米、200米
仰泳:50米、100米
蝶泳:50米、100米
混合泳:200米
男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女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男女混合接力(每隊至少有2名女生):4×50米混合泳
(二)乙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
蛙泳:50米、100米
仰泳:50米、100米
蝶泳:50米、100米
混合泳:200米
男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女子接力: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男女混合接力(每隊至少有1名女生):4×50米自由泳
七、參賽辦法:
(一)每隊參賽人數不限,每人限報2項(不包含接力項目)。
(二)接力項目各隊男、女各限報3隊,每人只能在一個接力隊中參加接力項目比賽。(如2018體教1隊、2018體教2隊、2018體教3隊)
八、報名:
本次比賽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截止。
(一)報名具體要求:
1.請每位參賽運動員提前準備好個人證件照電子版,身份證正反面照片電子版。
2.每個單位只允許一個注冊賬號,所以請每個單位找專門負責人統計報名信息后統一在網上注冊填報,不允許個人自行注冊填報。
3.單位簡稱不得多于5個中文字,年級寫在單位名稱前(例如: 17級體育教育學院簡稱為:17體教;運動休閑學院簡稱為:運動休閑;運動與健康科學學院簡稱為:健康科學)。
4.請務必準確填報參賽運動員的各項信息(涉及成績證書的制作)以及參賽運動員身份證號碼。
(二)報名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數據在報名時間截至后將無法修改,報名單送交后也不得修改。
2.報名單必須交電子版一份,另交一份與電子版內容相同的紙質報名單,打印報名單應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電子版與紙質版內容不同,以電子版為準)并加蓋單位公章,交至游泳教研室(游泳館二樓)。電子版報名單發送至359923809@qq.com,紙質報名單上交截至時間為2021年12月3日之前,逾期不交按棄權處理。
九、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執行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2019-2022》及中國游泳協會頒發的有關補充規則通知。
(二)本次比賽采用分組決賽方式進行比賽,按成績錄取名次。
(三)凡競賽項目報名不足6人(含6人(隊))遞減一名錄取,比賽不足3人(隊)時,即取消該項目的比賽,并由承辦單位通知有關單位改項。甲組比賽的運動員人數不受比賽3人(隊)的限制。
(四)比賽檢錄時,運動員需出示本人學生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否則不予參加比賽。
(五)賽會將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小組由西安體育學院游泳教研室組成。開賽后發現運動員不符合參賽條件的,取消該運動員的所有參賽項目及取得的成績,必要時通報違規學生所在學院及學校相關部門。
(六)凡準備申請游泳二級運動員的同學需在賽前30分鐘填寫達級申請表,并交至編排記錄裁判組。
十、錄取名次與獎勵方法
(一)甲組各單項和接力項目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和證書。乙組各單項和接力項目均錄取前6名,前三名頒發獎牌和證書,四至六名頒發證書。
(二)甲組與乙組同一項目相同名次。如甲組運動員成績慢于乙組運動員,則取消甲組運動員名次。
十一、獎勵領取辦法
為了確保獲獎運動員的利益不受損失,獎勵物資(獲獎證書、獎牌)領取辦法如下:
(一)請各參賽單位授權專人負責獎勵物資的領取工作,領取人員需持有本學院(部)蓋章、院長簽字的“授權同意書”(授權同意書模板由承辦單位出具)。
(二)領取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并在“簽領單”上簽字方可領取本單位獎勵。
(三)請各隊在游泳教研室通知領取獎勵物質起十日內完成領取工作,超過十日后不再受理獎勵物資領取工作,承辦單位將不再保管獎勵物質。
十二、計分方法
(一)個人項目錄取前六名,按7、5、4、3、2、1 計分。
(二)接力項目錄取前六名,按14、10、8、6、4、2 計分。
(三)打破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游泳比賽紀錄者,一次加計10分。
(四)團體名次按該組運動員得分之和排列,積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積分相等則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類推。
(五)無故棄權者,以棄權項目扣除本參賽隊團體總分10分,并累計。
十三、裁判工作
(一)裁判工作由游泳教研室組織。裁判員由游泳教研室老師和學生裁判員擔任。
(二)仲裁委員會由競賽訓練處另行抽調專家擔任。
十四、報名要求
(一)參加本次比賽的運動員需有游泳基礎(能夠在出發臺上出發,并且不間斷完成100米以上者)且身體健康。
(二)檢錄、參賽均須出示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無證者不得參賽。發現冒名頂替者,取消個人參賽資格并扣除該隊伍團體總分10分。
(三)報名運動員因傷病不能參賽的,須在賽前出示三甲醫院證明,并由技術代表確認。女生參賽,非傷病及意外(不包含生理期)因素不得棄權或退賽;若有特殊原因需說明理由或出具證明。
(四)接力項目在當場比賽開賽前30分鐘前,將比賽接力棒次表交到編排處,接力棒次表名單必須與參賽運動員一致,否則成績無效。
十五、疫情防控方案
為加強賽事期間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范,及時做好疫情發生的救援處置工作,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及時有效的采取各種預防措施,依法、科學、規范統一防控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確保參賽人員、裁判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各參賽人員、裁判及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疫情嚴峻性、復雜性,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傳染病防控工作,按照管理原則,關注疫情變化,加強疾病宣傳,及時啟動預案,落實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二)防疫要求
1、全面檢測,不留死角。所有參賽人員、領隊、裁判員報名時需提供近7天體溫情況正常表、近14天無中高風險區旅行史承諾,經過測體溫、出示健康綠碼后方可參賽。
2、各參賽隊在報到時應向組委會交驗全隊參賽人員賽前7天的每日體溫測量記錄以及健康狀況監測結果。凡賽前7天內沒按要求進行體溫測量或測量結果不正常、有高中風險地區生活史或接觸史、沒有健康綠碼的不能參賽。
3、游泳館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處,對檢測過程中出現身體異常的人員,進行隔離。
(三)場館防疫
1、比賽場館實施封閉管理,禁止與賽事無關人員入內。游泳館門口須配值班人員,入口處設立體溫檢測崗,配洗手消毒液,進入場館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使用額溫槍進行體溫檢測,一律憑學生證進入(一切與賽事無關人員等嚴禁進入,對不聽勸阻強行進入的無關人員將采取強制措施扭送公安機關)。進入場館后進行分區塊管理,盡量避免人員交叉。
2、訓練、比賽用場館,須保證每天做好消毒工作。工作人員須每天對訓練場館內地面進行消毒,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濃度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
3、工作人員每天對訓練場館內高頻接觸部位,可選用擦拭、噴霧的方法,一般選擇有效氯濃度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作用30分鐘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凈,每天至少一次。
4、場館內應設立口罩回收專用垃圾箱,每天對回收垃圾袋內的口罩進行消毒,并清理轉運。
5、訓練、比賽場館根據賽區實際人數和情況,配備足夠的體溫計、額溫槍、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品。并對參與聯賽工作的健康檢查、安保人員,須對工作人員進行新冠肺炎疫情知識培訓以及體溫計、額溫槍、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品使用培訓,保證規范使用。
(四)應急保障
1、應急隊伍賽事疫情防控應急小組應組建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與裝備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儲備適量的應急防護物資,如防護手套、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紅外線測溫槍等。賽事機動應急小車1輛,應急期間優先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3、應急路線(距離最近醫院)賽事活動地點最近醫院為(陜西省人民醫院)距離0.5公里。
十六、本規程解釋權屬2021年西安體育學院游泳比賽組委會及游泳教研室,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西安體育學院游泳教研室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