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馬拉松游泳冠軍賽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與地點
2021年3月27、28日在廣東省深圳市大鵬新區金沙灣海濱浴場舉行。
二、競賽項目
(一)男子10公里個人賽、團體賽(3月27日9:00)
(二)女子10公里個人賽、團體賽(3月28日9:00)
三、參加辦法
(一)為做好疫情期間防控管理,各隊工作人員按照與運動員1:3比例報名。
(二)2021年在總局游泳中心進行專業注冊(含確認)的14歲以上運動員(年齡按自然年計算,2021年12月31日年滿14歲即可),由省市體育主管部門統一報名參賽。
(三)各單位報名參加個人賽的人數不限,團體賽各單位限報男、女各1支隊,每隊由3名運動員組成,在技術會議時須確定團體賽最終參賽運動員名單。
(四)運動員報到時須提交3個月內的身體健康檢查報告(心電圖必檢)原件到組委會。
(五)運動員必須辦理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并簽署運動員參賽責任書,報到時將保單復印件及參賽責任書原件交組委會。
四、競賽辦法
(一)采用國際泳聯最新競賽規則。
(二)個人賽和團體賽同組一次性比賽,同時計取個人賽和團體賽成績,分別錄取名次。
(三)男、女個人項目前20名運動員獲得參加2021年全國游泳冠軍賽參賽資格。
(四)運動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賽,以便檢錄和興奮劑檢測時使用。
(五)運動員如棄權必須在技術會上提交棄權報告,可免交棄權費,技術會后任何原因的棄權,須交棄權費300元。
(六)報名后因故未到賽區者,其報名后的相關賽事費用不予退還;報名后無故未到賽區、故意延誤比賽,交罰款1200元,并視情節通報全國。
(七)棄權費和罰款上交本次比賽組委會。
(八)凡不交納棄權費和罰款的運動員或運動隊,將取消其參加第三十二屆東京奧運會、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以及本年度我中心舉辦的后續比賽資格。
(九)運動員在游泳池訓練熱身時,不得佩帶劃水掌;必須按要求游進和沖刺練習。
五、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個人賽
分別錄取男、女前8名頒發獎狀,前3名頒發獎牌。比賽結束后現場進行前3名發獎儀式。
(二)團體賽
1、分別錄取男、女團體前8名并頒發獎狀,前3名頒發獎牌。比賽結束后現場進行前3名發獎儀式。
2、參賽隊中3名運動員的成績之和為團體成績,成績快者名次列前,成績相等名次并列。
3、各單位參加人數不足3人,不計團體分。
六、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各單位請按照競賽規程要求進行網上報名,請各代表隊報名負責人在2021年3月15日下午17:00之前登錄:http://swim.shuruitec.com,進入【游泳賽事】,找到本次賽事登錄(第一次使用本系統的代表隊請先用手機號碼注冊,以后長期有效),填寫報名資料后【保存】成功即報名成功,然后下載打印報名表即可。報名過程中如有技術問題請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撥打技術咨詢電話:0531-88816039。報名完成后打印報名表加蓋公章,于3月15日前郵寄至賽區,地址:深圳市水上運動協會辦公室(深圳市福田區筍崗西路游泳館主館二樓),聯系人:李楠,郵箱:2097761985@qq.com,電話:13265885169
(二)逾期報名的單位,不予安排比賽。
各參賽單位請于2021年3月24日報到,報到后按照組委會統一安排全體人員再次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方可參賽,檢測費用各單位自理。
七、其他
(一)頒獎時應由獲獎運動員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則將停止該運動員所在單位全隊參加下一次全國馬拉松游泳比賽資格,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
(三)頒獎結束后,如大會組委會安排獲得單項前3名的運動員和團體冠軍的運動隊出席新聞發布會,運動員必須到指定地點接受采訪。
八、如出現反興奮劑違規事件,按反興奮劑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