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安徽省體育局安徽省教育廳
二、承辦單位
安徽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 安徽省游泳運動協會
三、協辦單位
待定
浩沙集團
四、競賽時間、地點
見補充通知
五、參加單位
各省轄市
六、競賽組別及項目
(一)競賽組別
8歲組:2013年出生;
9歲組:2012年出生;
10歲組:2011年出生;
11歲組:2010年出生;
12歲組:2009年出生;
13-14歲組:2007年至2008年出生;
15-19歲組:2002年至2006年出生。
(二)競賽項目(116項)
1、8歲組(9項)
男子(4項):基本技術全能(50米持板蝶泳腿、50米持棒仰泳腿、50米持棒蛙泳腿、50米持棒爬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
女子(4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
2、9歲組(17項):
男子(8項):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
女子(8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
3、10歲組(17項):
男子(8項):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2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
女子(8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1歲組(19項):
男子(9項):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2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9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
5、12歲組(19項):
男子(9項):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2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4×100米混合泳
接力
女子(9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
6、13-14歲組(13項):
男子(6項):自由泳兩項(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仰泳
兩項(100米仰泳+200米仰泳)、蛙泳兩項(100米蛙泳+200米蛙)、蝶泳兩項(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6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
7、15歲-19歲組(24項):
男子(11項):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
女子(11項):與該組別男子競賽項目相同。
注1:8歲、9歲組基本技術比賽項目,見附件1
注2:4種泳式全能比賽(10歲、11歲、12歲組)比賽項目為:50、100米蝶/仰/蛙/自+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七、參賽辦法
(一)參賽運動員須經過安徽省青少年運動員有效注冊,憑二代
身份證原件檢錄,否則不予上道比賽。
(二)各參賽隊必須報領隊1人,教練員、運動員報名人數按
1:4。運動員家長不得報領隊和教練員。
(三)運動員不得跨組別報名參賽。
(四)8歲組項目有基本技術全能的必報,單項不限。
(五)參賽運動員所報組別有全能項目的必報(同時限報)一項,單項不限。
(六)各單位每組別限報一個接力隊參賽。男女混合接力為2男、2女,棒次不限。
(七)所有參賽人員需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八)各參賽隊參加開賽儀式時,須統一服裝。
八、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如規則與規程發生矛盾時,按規程執行。
(二)比賽采取一次性比賽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人數單項不足3人或隊的項目,取消該項比賽(提前通知報名單位,原報該項目比賽的運動員或隊可更改比賽項目)。
(四)根據比賽報名情況,部分項目(400米及以上距離)每條泳道可編排2名運動員。
(五)各單位報名后參賽運動員棄權超出2人,第3人起須交納編排費每人100元;賽中棄權需交納棄權費每人次100元(從保證金內扣除)。
(六)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比賽成績,通報其參賽主管單位,并視情節進行處理。
(七)報名時需填寫參賽運動員近期個人最好成績,以便編排。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游泳競賽規定,運動員未游完全程或慢游(低于報名成績10%),按故意慢游處理。取消其當日及次日參賽資格,同時罰款100元(從保證金中扣取)。拒絕交納罰款、棄權費的運動員,取消該運動員在本次比賽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績。
(八)本次比賽部分項目設置關門時間,過時執行總裁吹哨,運動員必須立即起水。具體關門時間如下(男女各年齡組通用):
200米混合泳 3:45.00
400米自由泳 7:00.00
(九)體能測試有關規定另行通知
九、錄取名次、計分辦法及獎勵
(一)各單項錄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計分;單項、全能只有8人和不足8人,減一錄取,按高限計分;接力項目只有8隊和不足8隊,按實際參賽隊伍數錄取名次,雙倍計分。
(二)單項和接力項目按成績錄取名次,全能項目按分值錄取名次。若出現全能項目分值相等,以200米混合泳成績好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400米自由泳成績好者名次列前。
(三)團體總分錄取前8名。團體總分為各單位運動員名次得分之和;團體總分如出現相等,以獲得個人全能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800米、400米自由泳第一名多者列前。15-19歲組成績不計入團體總分。
(四)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破(超)紀錄獎勵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報名和報到
具體見補充通知。
十一、裁判員和仲裁
1、骨干裁判員由安徽省田游中心選派,同時按各地市體育主管單位推薦裁判員輪流抽調,不足部分由賽區補充。
2、仲裁成員按《仲裁委員會條例》組成并進行工作。
3、競賽監督委員會按相關規定組成并進行工作。
十二、其它
(一)嚴格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和安徽省體育局關于賽風賽紀及反興奮劑管理規定。如違反紀律,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比賽罰沒款,上繳承辦單位。
十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